菏泽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菏泽市物价局关于曹州牡丹园周边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2018/03/28 6.0k 阅读 109 点赞

菏泽市物价局

关于曹州牡丹园周边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菏价费发〔2018〕13号


牡丹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牡丹办事处曹州牡丹园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5〕12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曹州牡丹园周边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时间

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

二、收费区域

曹州牡丹园东门、南门、东北门、西门四个区域。

三、收费标准

实行计次收费。7座以下小型客车为10元/辆,7座以上大、中型客车为20元/辆,电动四轮车为5元/辆,三轮车、两轮车为2元/辆。

四、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范围

(一)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

五、相关要求

运营单位要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服务,规范停车秩序,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免费对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价格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菏泽市物价局

2018年3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