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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简化气暖报装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4/19 1.6w 阅读 197 点赞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简化气暖报装工作的实施方案》的

通知

菏城管字〔2021〕13号


各县区燃气、供热主管部门,各燃气热力企业: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简化气暖报装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简化气暖报装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对标先进城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快捷度为衡量标准,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一次办好”改革、“放管服”改革等部署要求,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发展环境,简化气暖的报装流程,提高气暖报装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精简气暖报装环节、材料和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在申请村料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获取办理结果,分别将供气、供暖报装流程压缩至2个环节以内,申请材料压缩至2 项,接入时限控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手续办理费用应全部免除。

二、工作任务

简化气暖报装的主要任务是“两压、一精、一优、一帮办、一评价”,即:压缩报装时限,减压申请材料,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报装流程、实行帮办服务、完善服务评价制度。

(一)压缩报装时限。各燃气供热要加强客服、工程、运行等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压缩内部办理时间,不含设计、施工的供气、供热企业办理时间控制在3 工作日以内。

(二)压减申请材料。根据“放管服”的要求,精简并统一、规范气暖报装所需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由原来的 5项减为只保留申请表和营业执照(个人为房产证明) 2 项,专营企业不得向申请人提出没有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或资料要求。推行容缺受理制度,不影响项目合法性、技术可靠性的材料,允许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

(三)精简审批事项。应根据国家、省、市的规定,及时变更或取消气暖报装工作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气暖接入工程如需办理挖据城市道路或砍伐城市树木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可在完成方案设计后即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审批或备案意见。

(四)优化报装流程。对报装环节进一步合并、精简,能并联办理的全部并联办理,减少专营企业内部审批层级。专营企业要将报装环节控制在用户申请、验收接入 2个环节以内,接入基础条件较好、情况清楚、易于实施的,用户申请和制定方案可合并为1个环节。同时,各专营公司要进一步丰富网上办理业务和缴费途径,加快建立完善具有业务线上流转(全程电子化)、实现监控预警、数据统计、现场作业APP 等报装业务系统。加快建立涵盖包装服务、工程建设运行调度、参数监控、自动控制、客服等综合性智慧业务平台、制定完善项目验收不合格整改制度、流程,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公开。

(五)实行帮办服务。专营单位要通过工程建设、工商等信息平台提前获知新建项目和新建企业信息,提前落实用气意向,并进行超前设计和外线配管。实施客户经理网格化制度,全面排查尚未安装燃气、热力管道的工商户的用气、用暖需求,提前布设外线工程,提前进行方案设计,通过帮办、提前办理等措施,用气用暖报装实现“零申请”。对客户用气、用暖报装工程涉及规划、施工、道路挖掘(占用)、占用绿地及迁移树木等行政审批手续全程代办;牵头组织与用气、用暧报装工程涉及的周边邻居、单位等协调工作。全面实施上门报装受理、上门送达图纸报价材料、上门签订合同等一系列登门办服务事项,协助客户网上转账、移动支付等方式远程缴费,开具发送电子发票,免费寄运纸质发票,用户报装全程“零跑腿”。

(六)完善服务评价制度。各气暖专营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气暖服务规范、标准,围绕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以用户感受、体验为评价标准,综合运用在线监控、用户调查、明察暗访和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开展服务质量评估。

三、报装程序

(一)用户申请。申请人申请材料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当场或网上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完善的材料内容。既有建筑用户申请参加集中供热的,应当在采暖季前 3 个月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二)验收接入。城市供气、供热企业和申请人应在施工完毕后,按照投资建设责任进行单项竣工验收,对于不合格之处提出意见及时修改,合格后 2 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城市供气、供热企业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气源或热源开通手续,告知申请人维修电话、使用收费标准和交费方式,保证申请人能够按协议约定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工作标准。城市供气和供热企业是简化报装、优化服务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摸清存在的“卡脖子”环节、难办理材料,有针对性的加以改进和解决;对报装、安装、抄表、收费、热线等岗位服务人员,专营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熟悉行业服务规范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提高服务意识和技能。

(二) 加强督查考核。坚持真督实查,强化结果运用,将简化气暖报装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综合运用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简化气暖报装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专营企业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或假作为的,按有关规定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领导责任。

(三) 注重宣传引导。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评判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1.城市供气、供热报装申请材料一览表

          2.城市供气、供热报装工作流程示意图


附件1


城市供气、供热报装申请材料一览表



附件2


城市供气、供热报装工作流程示意图


一、城市供气报装工作流程示意图


二、城市供热报装工作流程示意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