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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发展改革委 菏泽市财政局关于菏泽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收费标准延期执行的通知

2021/03/28 2.1k 阅读 132 点赞

菏泽市发展改革委 菏泽市财政局

关于菏泽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收费标准延期执行的通知

菏发改价格〔2021〕5号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菏泽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收费标准申请的函》(菏城管函〔2021〕14号)收悉。为进一步做好市委、市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为广大市民绿色出行提供便捷服务,经研究决定,《原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财政局关于菏泽城区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计费标准的批复》(菏价费发〔2018〕12号)延期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