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菏泽市林业局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林字〔2022〕16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制定的《菏泽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菏泽市林业局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菏泽市林业局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菏泽市林业局
2022年5月18日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行动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局机关在节约能源资源、推进绿色发展中的表率作用,深化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研究制定的《菏泽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引入节能市场机制,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于2022年底完成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并争创全市节约型机关先进单位。
(一)完善制度体系。一是设置管理机构。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二是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并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制定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定额管理、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绿色消费以及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等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制度。三是协调物业管理。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四是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和消费统计。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实行能源资源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包括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安装使用地点、测量对象等)。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定期报送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做好分析和公示。
(二)推行绿色办公。一是节约用电。合理使用光照,所有办公场所充分利用自然光,白天尽量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场所要随手关灯,杜绝“无人灯、白昼灯、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熄。积极开展绿色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加大“声控灯”“光控灯”使用力度,对需更换的灯具,一律采购节能型灯具。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天空调制冷温度不低于26度,有暖气的办公区域尽量不使用空调,无暖气办公场所冬天空调制热温度不高于20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加强用电管理,尽量减少各类办公设备待机消耗,对长时间不用的设备应及时关闭电源。安排专人负责办公场所的电器设备,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种电器电源。二是节约用水。加强全局节水工作,采购使用节水型器具,定期对用水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全体干部职工发现用水设施损坏、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时,应及时关闭水源,并通知办公室尽快维修处理。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节水意识,严格控制水龙头流速。节约绿化用水,采用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尽可能使用雨水和循环水。三是推行无纸化办公。推进电子政务内网办公,加大办公OA系统使用力度,倡导双面打印,减少发文数量和范围。四是提倡绿色出行。倡导推广“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健康出行理念,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方式。公务出行选用公共交通方式,减少公务车辆使用率,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油耗核算,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一是推行源头减量制度。倡导节约粮食,践行“光盘行动”。按照个人不多打、厨房不多做的原则,养成珍惜粮食、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良好习惯。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二是推行分类投放制度。配置垃圾分类设施,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确保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三是推行资源回收利用制度。严格落实分类收运要求,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须单独存放,与具备处理、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处理,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
(四)开展宣传教育。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张贴设备节电、随手关灯、节约用水、空调温度设定、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在新闻媒体或内部宣传平台报道单位节约能源经验做法。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面向干部职工的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效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书燕、郁国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局各科室、单位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与“文明单位”“双城同创”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工作任务,统筹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要根据现有条件,分解创建任务,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稳步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用电、用水、用纸、垃圾分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及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