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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2022/07/14 1.5w 阅读 198 点赞

菏泽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

从教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菏教人函〔2022〕5号


各县区教体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4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县区要明确师德师风教育、监管、违规处理、风险防范、舆情处置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开展学习教育。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三、开展专项整治。按照省教育厅、市局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树师德 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师德失范、教师违规事件处置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填写上报《师德失范事件处置情况基本信息表》并留存备查。

四、推广典型经验。大力选树、宣传师德楷模,加大对本地师德师风建设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请各县区于7月 28日前,将师德师风建设典型经验做法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牛明顺,5333168。邮箱:hzjyrs001@163.com

附件:师德失范事件处置情况基本信息表


菏泽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


师德失范事件处置情况基本信息表


教育主管部门:

涉事教师处理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个人基本信息及师德师范行为:

处理情况及依据:

教师资格处理情况:

所在单位处理情况

单位名称:

部门:

有关责任领导名单:

责任领导处理情况及依据:

所在单位及主管教育部门整改措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