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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推出极端天气免于处罚五项便民措施的通知

2022/07/18 2.6k 阅读 454 点赞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推出极端天气免于处罚五项便民措施的通知

菏公交〔2022〕44号


各交警大队、支队各科室: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好汛期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服务人民、人性化管理,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推出在暴雨、内涝、抗洪救灾特殊情况期间五项交通违法行为将免予处罚的便民措施,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一、紧急情况违反规定停车的。暴雨积水期间,机动车辆可就近停放在道路两侧台阶以上或地势较高的非机动车道上,未影响其它车辆通行、未引发交通事故的,不予以处罚;所有在道路两侧停放的车辆,必须在前车窗显要位置放置联系电话号码,在接到政府相关部门挪车通知后要按照通知指示,尽快将车辆挪移,否则将按照违法停车录入交通违法。

二、紧急情况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因道路严重积水,无法按照规定车道通行的,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借用其他车道行驶,未影响其它车辆通行、未引发交通事故的,不予以处罚。

三、紧急情况短距离逆行的。因低洼道路或桥梁涵洞严重积水,前方道路无法通行,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短距离逆行至第一个开口后返回正常车道,未影响其它车辆通行、未引发交通事故的,不予以处罚。

四、紧急避让救援及特种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因主动避让救险救灾、医疗救护、紧急警情等特种车辆而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以处罚。

五、因积水导致车牌丢失的。积水消退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补牌手续的,不予以处罚。

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录入公安交通违法系统的,车主可以在“交管12123”APP,“违法处理撤销申请”中提交违法异议申请,需详细描述导致违法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据资料,交警部门研究核实后,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