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刘峰同志解读《菏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菏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预案编修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近年来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实践经验,起草了《菏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定期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情况及时修订,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为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由市政府成立菏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协助分管副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属地县(市、区)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以及属地县(市、区)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组成。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将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社会治安、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善后工作、信息发布等工作组;同时根据需要设立灾害监测、调查评估、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涉外事务、专家支持等工作组。
市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成员单位组建事故防范应对专家库,并定期更新。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