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应急救灾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菏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菏泽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紧扣新形势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近年工作实践经验,对组织领导、救助准备、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进行了优化完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一、明确组织指挥体系。新整合组建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全市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起着牵头抓总、综合统筹、指导督促作用,推动有关指挥部和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落实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等职责任务。构建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各涉灾部门联动配合、协同应对的运行机制。市应急专家库专家负责为灾后救助、应急处置、灾害评估等提供政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二、压实信息报告主体责任。根据2024年新修订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报告相关内容,明确了信息报告的主体,规范了信息报送流程和条件。《预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各级教育和体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等相关涉灾部门(行业)要及时向同级应急管理部门通报灾情及其他相关数据。
三、加强与灾种专项预案的协同衔接。《预案》从灾害救助准备、应急响应、到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全过程管理,加强了救灾救助工作与灾害防范和抢险救援两个阶段的工作衔接,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补充完善了《预案》启动条件,突出信息共享、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实现与防汛抗旱、地震等专项应急预案相互衔接,避免响应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