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刘建东
解读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向乡镇(街道)赋权推进政务服务“县乡通办”改革的通知
为复制推广向重点镇赋权试点经验,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2022年11月15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向乡镇(街道)赋权推进政务服务“县乡通办”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相关内容向社会各界解读。
在“县级放得下、乡级接得住”的前提下,各县区政府 (管委会)按照 “依法下放、权责一致、因地制宜、能放即放”原则,运用委托办理、委托受理等方式,将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县级政务服务事项 (以下简称县级事项)赋权各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实施,统一纳入乡镇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对于县区赋权乡镇(街道)实施的县级事项,实行“县乡通办”,即县、乡两级具有同等的受理权,群众既可以选择到县区办理,也可以选择到乡镇(街道)办理,充分满足群众就近办理的需求。跨乡镇(街道)事务的审批权限仍由原县级部门承担。
2022年6月,市政府对县区赋权重点镇实施的县级事项运行效果进行了调研评估,在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菏泽市“县乡通办”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县乡通办”目录》,详见《通知》附件),逐项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等45项县级事项的权力类型、县区赋权部门及对应监管部门等内容,为县区开展全面向乡镇(街道)赋权工作提供指导。
一是加强赋权事项业务指导。县区赋权部门及时与乡镇(街道)对接并靠上指导,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案例示范、网上咨询等方式抓好业务培训,转交实施赋权事项所需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办事指南、制式证明、证书等文件资料,安装审批系统,授予登录权限,提供踏勘评审帮扶,确保乡镇(街道)能够顺利承接并实施;二是建立常态化帮扶对接机制。建立完善县、乡两级常态化业务指导帮扶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基层行权遇到的困难问题。坚持“下基层”与“进机关”相结合,县区赋权部门及时选派业务人员到乡镇(街道)开展现场指导帮扶,乡镇(街道)及时推荐业务骨干到县区赋权部门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夯实基层人员履职能力;三是拓展基层线上办事渠道。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网上站点建设,提升在线申报、咨询投诉等网上服务功能,通过历史数据自动填充、电子证照自动关联、减少页面跳转等技术手段,推动系统简便易用、操作灵活便捷。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网上运行,通过发布宣传海报、制作操作视频、开展体验式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基层群众通过网络咨询、办理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