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局长刘芸解读《菏泽市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
近日,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菏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菏泽市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芸就有关问题答记者提问。
问:《菏泽市关于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中关于推动景区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支持举措?
答:一方面,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自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全市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实行首道门票优惠政策,拉动景区及周边综合消费。另一方面,推进景区品质提升。主要通过完善景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改造或新建游客中心、停车场、导览标识系统等,提升景区精细化服务水平,美化优化旅游环境,推进景区智慧化建设,以游客为中心提升景区管理、营销和服务的智慧化、便利化。
问:在完善旅游市场服务和监管方面,主要有哪些做法?
答:一是发挥“中国牡丹之都”品牌旅行社模范带头作用,引导旅行社守法经营、规范经营。适时举办导游培训班,提升旅游行业经营管理者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二是以星级饭店复核为抓手,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旅游信用监管,发起“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时,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开展抽查,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检查比例。用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违规企业信息通过平台进行公示。四是强化文旅市场整治,与有关部门协作,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旅行社服务网点(营业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畅通拓宽渠道,及时受理旅游投诉,提升游客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