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惠民关于对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的通报
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对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的通报》,为便于领会和贯彻执行,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惠民现就《表扬通报》解读如下:
就业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一头连着经济发展,既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发展的关键支撑。2022年,菏泽市就业创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将“稳就业”“保就业”作为“六稳”“六保”之首。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进取、广泛参与,创新工作举措,助企返岗复工,实施“归雁兴菏”行动,大力推动就业创业工作开展,确保了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其间,涌现出了一大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选树典型、总结经验,推进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菏政发〔2019〕3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菏政发〔2019〕13号)等文件要求,特对全市2022年就业创业工作中表现突出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
根据市领导要求,结合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实际,市人社局3月14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按工作标准择优推荐;在县区报送材料的基础上,4月18日-21日,市人社局组成三个考察组分赴各县区,重点对拟表扬的“菏泽市市长创业奖”“菏泽市返乡创业‘归雁之星’”“菏泽市大学生创业之星”和部分“表现突出的单位”等实地进行考察,优中选优,差额评选,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商讨,根据各单位2022年就业创业工作情况,广泛征求市委改革办、市财政局等10余个部门单位意见,拟定对50个集体和95名个人予以表扬,并形成《通报》初稿。初稿形成后,市人社局多次向市政府领导汇报请示,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此《通报》。
《通报》共表扬牡丹区人民政府等50个集体和安军等95名个人。其中“市长创业奖”主要针对创办的企业和开发的产品具有创新性、高成长性,企业年产值增幅较大,符合我市“231”产业体系,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企业家。“归雁之星”主要针对近5年来返乡创业,事迹突出、规模较大、发展前景好,能吸引扩大就业,诚信经营的返乡创业企业家。“大学生创业之星”主要针对省内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2018-2022年度)期内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创办经济实体或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本人为所创办经济实体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