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市交安委副主任李继德解读《关于推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市交安委副主任李继德就有关问题答记者提问。
问:当前我市农村交通管理的现状?
答:近年来,我市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做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警保联动、“两站两员”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受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清晰、资金及人力短缺等因素影响,综合管理防治措施尚未真正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农村地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较为薄弱、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老旧缺失,加之我市处于平原地区,农村地区面积大,人口基数大,村庄稠密,路网比较密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能力水平与广大群众出行、平安出行的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风险依然突出,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
问:《实施意见》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答:通过《实施意见》的推动落实,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治理、科学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代化,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优质的道路交通环境。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在人、车、路持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道路交通综治水平有效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部门合力进一步加强,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高,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更加高效有力。道路交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普遍形成与机动化程度相匹配的“汽车文明”和“驾驶礼仪”。道路交通执法效能明显增强。行政执法更加规范,路面勤务更加科学,网上网下一体联动,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违法查缉精准高效。
问:下一步如何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答:以《实施意见》为抓手,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和部门责任,全面清剿风险隐患,紧盯“五类重点车辆”“三类重点驾驶人员”“四类重点道路”“四类重点企业”,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不留死角。巩固严管高压态势,加强道路通行秩序治理,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治理,机动车生产、流通及报废领域安全治理,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治理,严管严控重点交通违法。攻坚农村薄弱环节,将工作重点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上倾斜,补齐协同共治、安全设施不足、智慧交通建设的短板,压实镇、村干部和基层组织责任,遏制农村事故高发频发态势。凝聚文明交通共识,持续深化“七进”和“美丽乡村行”活动,重点关注职业驾驶人群体,重点提升宣传覆盖面,推进公共场所宣传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