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文华对《菏泽市黄河防汛职责的通知》解读
一、作为《菏泽防汛职责》起草单位,菏泽黄河河务局在文件出台过程中开展了哪些工作?
菏泽黄河河务局对《菏泽市黄河防汛职责》的制定筹划已久,年初将该项工作列为我局的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为做好《职责》起草工作,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前的防汛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查阅了大量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资料,征求了系统内外相关方面与专家的意见建议,积极向上级单位请教经验做法,明确工作要点、关键环节,对照各级要求拟定了《菏泽市黄河防汛职责》的初稿。
初稿完成后,我局不断修改完善,书面征求了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就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一一予以回应,做好沟通与解释工作。与市政府办公室就印发具体事项进行了多次对接,前后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职责》(印发稿)。在经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后,由市政府领导审签,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正式印发。
二、《职责》对各级政府部门有何作用?
《职责》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这是细化深化各级防汛责任制的具体举措。我认为《职责》的出台对各级政府部门至少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激励引导作用,黄河菏泽段已多年未遇大洪水,部分干部群众产生错误判断,认为黄河出不了大问题,《职责》是落实黄河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具体体现,促使各级行政首长和责任部门更明确的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更主动的肩负起黄河防汛的职责,有助于推动黄河防汛制度进一步落实落地,为黄河防汛汇集坚实力量。二是参考指导作用,《职责》的出台将各级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范,厘清了职责边界,划定了责任分工,解决了黄河防汛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为各级行政首长部署黄河防汛、组织抢险救灾提供了参考,为各单位落实防汛责任,承担抢险任务提供了遵循。
三、《职责》出台后,菏泽黄河河务局对推进后续工作有何打算?
菏泽黄河河务局将以黄河保护法、黄河防汛职责为抓手,进一步细化、实化全员防汛责任制,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交流,争取更广泛支持,上下同心、左右协作、内外并行,促进各项黄河防汛责任制不断向深层次落实,确保黄河岁岁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