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之前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关于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的十条意见(试行)》相比,最新出台的《若干意见》有哪些修订的地方?
答:《若干意见》共分为八个方面,24条政策,在内容上更加细化,比如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对减免保证金情形的规定更细致,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关键比例更加明确;在推动产业升级方面,明确提出要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建材,持续发展绿色建筑;在强化市场监管方面,明确对招投标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对建设单位、招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范围扩大、界定清晰。
二、同《山东省住建厅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相比,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若干意见》有哪些异同点和创新之处?
答:较于《山东省住建厅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若干意见》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与创新之处。相同点在于二者都朝着推动建筑业蓬勃发展、实现转型升级与高质量进阶努力,均重视建筑市场规范,优化招投标流程、合理管理企业资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着眼助力企业提升实力,培育骨干企业、落实税收优惠。不同点体现在,省住建厅立足全省大局,联合多部门从宏观布局,协调全省资源,如规划建筑业进入大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准入与扶持政策,与国家部委、外省互动,提升行业外向度;菏泽市政府扎根地方,市场监管下沉至县区,明确县区职责,像细化本地建筑项目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职监督,还利用闲置写字楼打造总部基地。创新点上,菏泽市《若干意见》强化党建引领,首创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行业党委及党支部、外联站,为外出队伍提供政策、信息,协调纠纷;构建精细监管网络,盯紧建设全程、严把招投标、完善信用体系,保障农民工工资,维护市场稳定,两份意见相辅相成推动山东建筑业前行。
三、《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加快推动支持鼓励政策落实,对于迁入我市的市外建筑企业,有哪些针对性的扶持举措呢?
答:除了租金减免优惠政策外,我市还会聚焦金融支持,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为这些企业提供更便利的融资渠道和适配的金融产品;在产业支撑方面,助力其更好地融入本地产业生态,对接上下游资源;同时在政策赋能上,确保其能享受到各项符合条件的政策优惠。
四、《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大力推动建筑行业工业化、绿色化转型升级,请问在下步推动建筑绿色发展方面有哪些重点举措?
答:当前,菏泽市正大力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在全省率先印发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办法,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4年,全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405.09万平方米,占城镇竣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下一步,我们会坚持“内培外引”双向发力,培育壮大一批集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龙头骨干企业集团,加强绿色建材产业支撑能力,形成涵盖全链条的绿色建筑产业体系。
五、《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加快智能建造转型升级,那么当前我市在智能建造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下步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答:2024年,我市积极鼓励建筑企业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智能建造的积极性,遴选并推荐本地优秀企业参与“好房子”科技创新等智能建造现场交流活动。在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评选中,菏泽城建集团入选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企业,菏泽市媒体融合发展产业园入选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紧紧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这一总体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抓手,以智能建造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智能建造政策体系、技术体系、推广体系、产业体系和监管体系,探索形成智能建造“菏泽经验”。
六、《若干意见》明确了进一步优化工程招标投标制度,那么在接下来工作中如何平衡严格监管与企业投标成本增加之间的关系?
答:一方面,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持续打击恶意招投标、违法中介等违法行为,减少企业因不正当竞争产生的隐性成本,如围标、串标带来的高价中标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推行“评定分离”、合理设置投标人资格要求,避免企业因不合理门槛反复投标浪费资源。
七、《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强化市场监管,那么对于那些多次出现转包等违法行为的建筑企业,除了常规处罚外,有没有长效制约机制呢?
答:在目前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下,对于多次出现转包等违法行为的建筑企业,除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罚款、责令整改等常规处罚外,还会影响其信用评价,在后续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评先等活动中都会受到限制,并且相关部门会加大对其后续项目的监管频次,严格审查其各项建设行为,督促其规范经营,形成长效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