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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2017/12/27 1.4w 阅读 82 点赞

菏泽市物价局

关于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菏价格发〔2017〕32号


菏泽城区各车用天然气经营单位:

近期,国内市场上车用天然气供应紧张,各天然气经营单位进货价格随之上涨,为保证车用天然气正常供应,根据省物价局等五部门《关于保障迎峰度冬天然气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鲁价发电〔  2017 〕  1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用天然气价格由现行3.88元/方调整为4.18元/方。

二、各车用天然气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三、本通知自2017年12月3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3月15日,有效期届满恢复原价格。要求各天然气经营单位于每月的28日将本月进货结算发票复印件报送我局。


菏泽市物价局

2017年12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