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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物价局关于二次供水加价标准的通知

2018/11/21 8.7k 阅读 187 点赞

菏泽市物价局

关于二次供水加价标准的通知

菏价格发〔2018〕26号


市自来水公司:

为实现供水抄表、收费、管理、服务到户,维护终端用户的合法权益,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了二次供水加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你公司自建或接收的符合抄表、收费、管理、服务到户条件且经二次加压供水的单位和居民用户,在现行水价的基础上,二次供水加价标准为每方水0.85元。

二、二次加压供水的用户,居民用水第一阶梯到户价格为3.90元/方,第二阶梯到户价格为4.75 元/方,第三阶梯到户价格为7.30 元/方;学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的生活服务设施、城乡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场所和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城乡居民小区公共场所非经营性服务设施等到户价格为4.05 元/方;非居民用水到户价格为5.55元/方。

三、本标准为试行标准,自2018年12月份抄见水量起执行,2020年11月30日止,试行期满,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核定正式标准。


菏泽市物价局

2018年11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