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发改价格〔2019〕15号
各县区发改局、交通运输局:
原菏泽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关于菏泽市农村道路班车客运票价的通知》(菏价格发 〔 2015 〕23号)执行期限已到,经研究决定延期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2日
菏发改价格〔2019〕15号
各县区发改局、交通运输局:
原菏泽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关于菏泽市农村道路班车客运票价的通知》(菏价格发 〔 2015 〕23号)执行期限已到,经研究决定延期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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