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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菏泽市畜牧服务中心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鲁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

2020/08/10 4.4k 阅读 225 点赞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菏泽市畜牧服务中心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鲁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

菏自然资规发〔2020〕1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为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重要性

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近几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新的生产经营方式不断涌现,设施农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生态环境要求不断提高,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提出了新的需求。《通知》的出台,对现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在设施类别、用地数量、审批程序、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改进完善,规范了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各县区要充分认识《通知》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内容要求,切实把《通知》精神落实落细,促进我市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

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畜牧服务中心和乡(镇)政府要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同时加强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用地备案制度,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

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通过宣传、培训等多种方式,指导乡(镇)做好设施农用地选址、确定规模、规范备案和汇交等工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论证、补划工作;完成设施农业用地信息系统的录入、上图入库和土地变更调查登记;督促乡(镇)政府和经营者按时完成复垦任务。

县区农业农村局和畜牧服务中心要主动公开农业发展规划、农业环境保护和疫病防控等相关规定,指导乡(镇)政府做好设施农业布局选址、建设方案审查(包括各类辅助设施建设规模的合理性)等工作。

乡(镇)政府是设施农用地备案的主体,应主动学习了解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在辖区内的落实;做好设施农用地选址、备案、公示和材料汇交等工作。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后的监管,对生产经营已结束的及时报告县区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监督用地单位生产结束后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定期对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经营和用地协议履行等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严格履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程序

经审查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条件的,乡(镇)政府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备案时所需材料包括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土地流转经营合同等(见附件)。备案结果应于1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乡镇政府在完成用地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用地备案表格纸质件和扫描件、用地矢量坐标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收到相关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用地信息录入用地备案系统,该系统要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将备案信息会交至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乡(镇)政府报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备案,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现场踏勘意见、论证意见、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申请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现场核查的报告,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现场核查意见,确保依法依规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未经同意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

四、加强监督,确保农地农用

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和畜牧服务中心,要把服务设施农业用地当作重要工作任务,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执法动态巡查等日常监管,对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擅自或变相改变设施的性质和用途的,特别是用于改建住宅、私家庄园、别墅,用于餐饮、娱乐、康养等经营性用途的,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农地农用。对弄虚作假不实设施农业用地,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定期对各县区设施农业用地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重视、备案程序办理缓慢或者存在信息不准确等问题的县区进行公开通报,同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整改。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菏泽市畜牧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