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发布2021年菏泽市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信息的通知
菏人社字〔2021〕5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各企业:
为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合理薪酬水平,指导企业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合理确定不同职业人员的工资待遇,现发布2021年我市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数据来源于薪酬调查。参加薪酬调查的381户样本企业是在全市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中抽样确定的,在对调查数据进行筛选、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2021年我市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详见附件1),分管理层次、学历层次、职称等级、技能等级工资指导价位(详见附件2)以及部分行业企业人工成本信息(详见附件3)。
二、本次发布的各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是我市目前市场通用性较强的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中的高位、上四分位、中位、下四分位、低位数一般由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经济行业类别、企业规模和劳动者技能等因素决定。
三、工资指导价位是一种市场价格信息,不是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反映的是2020年度工资水平,用人单位应按法律规定,参照工资指导价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工资报酬。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包括我市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水平以及劳动报酬、保险费用、福利费用、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等构成情况。
四、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积极与职业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对标,按照职工工作岗位和技能水平,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五、国有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鲁政发〔2018〕34号文件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菏人社字〔2019〕17号),综合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效益等情况,合理调控工资总额增减幅度。
2.2021年分管理层次、学历层次、职称等级、技能等级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表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