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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明码标价检查规范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3/01 5.7k 阅读 153 点赞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明码标价检查规范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市监价〔2022〕2号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综合监管部,市局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明码标价检查规范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方案要求,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为主题,认真做好明码标价检查规范工作。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明码标价检查规范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2022菏泽牡丹节会”等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全市明码标价检查规范月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统筹疫情防控,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情况,紧盯大宗商品价格走势,重点规范各大中小型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景点景区、停车服务等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加大监管执法检查力度,查处不明码标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二、组织方式

活动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开展,各县区及市局直属执法机构要将宣传、服务、规范、检查、整改、处罚等工作贯穿始终,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期间,市局将适时成立工作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措施

活动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为主题,围绕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综合运用提醒、告诫、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和诚信经营意识。

(一)大力宣传监管政策,让消费者享有价格知情权。一是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传媒积极宣传明码标价的意义、作用和效果,强化社会监督;二是采取送达《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组织召开提醒会、志愿者服务“价格政策进商超”等方式向经营者进行宣传,提高自律意识;三是将3月15日作为价格政策集中宣传日,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大型商场超市或农村集贸市场悬挂条幅、设立咨询台向群众进行宣传,增强维权能力。通过对监管政策的宣传,充分保障消费者价格知情权。

(二)坚持以服务促监管,让经营者体验“有温度执法”。树立服务理念,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定,让经营者体验“有温度执法”。一是引导规模行业成立价格管理机构,指定专门物价员,熟悉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做好自身规范检查,强化内部价格管理;二是帮助经营者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依据市场供求状况,以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并完善消费者投诉内部受理制度;三是现场指导经营者正确使用标价签、规范填写标价内容,提醒优惠促销活动中标价的注意事项;四是对经营者开展价格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价格管理水平,规范价格行为。通过系列服务,树立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新形象。

(三)突出规范检查重点,让违规者感受法律严肃性。一是要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停车收费作为重点。检查各类停车场是否按规定在停车场入口处或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进行收费公示,是否在公示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着力解决停车收费公示不规范问题;二是要把问题易发的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区域作为重点。检查其周边经营者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着力解决汽车站、火车站附近经营商户乱要价等欺客、宰客问题;三是要把重要节日作为重点。本次活动正值“2022菏泽牡丹节会”、“五一国际劳动节”,要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商品和服务开展市场价格检查,着力解决景区内商户没有明码标价问题,切实维护菏泽的良好形象,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突出检查规范重点,严格程序,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于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码标价是经营者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是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监管方式。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既要突出工作重点,又要结合殡葬、防疫物资、农贸市场、粮食价格和教育、物业收费等监管工作实际,逐步实现检查规范全覆盖,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查举报,务求实效。坚持耐心解答群众政策咨询,及时受理群众的价格投诉举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在保持24小时回应率100%基础上,力争办理结果满意率100%,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的获得感,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继续加强与公安、商务、旅游、发改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合力。遇到市场价格监管中的重大事项、难点问题,要互通有无,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