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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曹州牡丹园周边临时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2/04/01 1.4w 阅读 437 点赞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曹州牡丹园周边临时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菏发改成本〔2022〕7号


菏泽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牡丹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牡丹文化旅游节期间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2022菏泽牡丹节会组委会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曹州牡丹园周边临时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时间

2022年4月8日至5月5日。

二、收费区域及停车位个数

1.曹州牡丹园东南门、东北门、西门、西北门临时停车场;

2.曹州牡丹园东广场临时地下停车场;

3.道路临时智慧停车泊位:人民路(长城路至泰山路)、花园路牡丹园西门(长城路口至泰山路)、天香路(长城路至牡丹园南门)、松花江路(人民路至松花江桥);曹州牡丹园南临时停车场;

4.人民路北段五岔路口临时停车场;泰山路(人民路至赵王河桥)临时停车泊位、长城路(花园路至人民路)临时停车泊位、花园路(长城路口至泰山路西侧)临时停车泊位。

三、收费标准

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的,免收车位使用服务费。超过30分钟后实行计次收费。7座(含)以下小型客车为10元/辆,7座以上大、中型客车为20元/辆,电动四轮车为5元/辆。

四、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范围

(一)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

五、相关要求

运营单位要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服务,规范停车秩序,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免费对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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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