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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菏泽监管分局关于印发《菏泽市金融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2/05/09 9.7k 阅读 386 点赞

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菏泽监管分局
关于印发《菏泽市金融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菏金监字〔2022〕30号


各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各支行,市银行业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各银行、保险机构:

为做好金融支持我市商贸物流企业发展工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菏泽银保监分局研究制定了《菏泽市金融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菏泽监管分局
2022年5月9日


菏泽市金融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全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商贸物流企业纾困解难,现就金融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与商务、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将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我市商贸物流重点企业名单推送给银行机构。各银行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相关企业对接,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信用贷款、首贷培植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稳定授信,及时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信贷服务。

二、用好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用好人民银行1000亿元支持交通运输、物流仓储业融资再贷款政策,适时增加支小再贷款额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商贸物流、仓储服务等企业的支持力度。用好再贴现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仓储行业的定向支持,对单户单次签票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票据,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

三、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各银行机构要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适当向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商贸物流、仓储服务等领域受困主体倾斜,主动跟进并有效满足其融资需求,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相关贷款的接续转换工作。

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机构要继续巩固贷款实际利率下降成果,主动向商贸物流重点保障企业减费让利,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针对受疫情影响存在还款困难的企业,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延后计息、给予贷款减息、免收罚息和复利等方式,减轻其还息压力。

五、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各银行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货车司机因疫情影响偿还汽车贷款暂时存在困难的,各银行机构要视情合理给予展期或续贷安排。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符合陆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

六、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各保险机构要加快推广针对货车司机、快递员等特殊岗位工作人群意外伤害专属保险产品。要积极发展货物运输保险、道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等财险业务,为物流业提供风险保障。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简化理赔程序,实行线上理赔,提高出险理赔效率。对受疫情影响临时调整的相关理赔业务,主动做好解释说明,积极提供替代解决方案。鼓励保险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适度延后货运汽车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尽量免费延长保险期限,适当提高保障额度。

各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银行业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组织作用,有效指导金融机构工作开展,强化督导落实,及时调度汇总各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业务开展中的困难问题。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可将有效期适当延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