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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市民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2022/06/30 5.1k 阅读 236 点赞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市民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菏住委〔2022〕4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大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市民: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切实提升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市民住房消费能力。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菏泽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办法》(菏住金〔2020〕2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市民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范围

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事平台经济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市民,可以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材料

符合缴存条件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市民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20日之前,由本人提供以下材料,向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正常缴纳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社会保险证明;

(二)取得劳动报酬相关凭证或其他收入凭证;

(三)身份证原件;

(四)银行卡原件,仅限中、农、工、建四家银行I类银行储蓄卡。

三、其他事项

(一)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市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方式及其他事项参照自由职业者有关规定执行。

(二)新业态从业人员、新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