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发改成本〔2022〕15号
菏泽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明确曹州牡丹园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菏文投呈〔2022〕31号)收悉。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完善景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机制,维护车辆停放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菏泽曹州牡丹园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曹州牡丹园东门、西门、西北门、东北门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牡丹花会期间按另行规定执行)实行计时(包月)收费,收费标准为:
1.车辆进入停车场1小时以内(含)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费,悬挂新能源绿牌照车辆停车2小时以内(含)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费,收费减免存在交叉的,按照最优惠政策执行。车辆免费后开始计费,小型车每小时2元/辆,大、中型车每小时4元/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2.连续停车24小时最高收费小型车不超过20元,大、中型车不超过4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3.按照协议包月的停车服务收费小型车60元/车·月,大、中型车90元/车·月。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残疾人专用车辆;其他依法应当免费的车辆。
你公司应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服务,维护规范有序的停车秩序,使用正规的收费票据,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免费时长、免费对象等内容,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本标准试行期一年,自2022年7月6日起执行,期满前30天按规定重新核批。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