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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曹州牡丹园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2/07/04 1.5w 阅读 448 点赞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曹州牡丹园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菏发改成本〔2022〕15号


菏泽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明确曹州牡丹园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菏文投呈〔2022〕31号)收悉。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完善景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机制,维护车辆停放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菏泽曹州牡丹园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曹州牡丹园东门、西门、西北门、东北门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牡丹花会期间按另行规定执行)实行计时(包月)收费,收费标准为:

1.车辆进入停车场1小时以内(含)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费,悬挂新能源绿牌照车辆停车2小时以内(含)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费,收费减免存在交叉的,按照最优惠政策执行。车辆免费后开始计费,小型车每小时2元/辆,大、中型车每小时4元/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2.连续停车24小时最高收费小型车不超过20元,大、中型车不超过4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3.按照协议包月的停车服务收费小型车60元/车·月,大、中型车90元/车·月。

二、下列情况免收停车服务费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残疾人专用车辆;其他依法应当免费的车辆。

三、停车场收费管理

你公司应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服务,维护规范有序的停车秩序,使用正规的收费票据,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免费时长、免费对象等内容,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本标准试行期一年,自2022年7月6日起执行,期满前30天按规定重新核批。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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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