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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08/12 9.8k 阅读 485 点赞

菏泽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2年“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菏民〔2022〕19号


各县区委组织部、政法委,各县区民政局,各县区法院,各县区教体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大数据局,科协、残联,市开发区、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现将《2022年“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中共菏泽市委政法委 菏泽市民政局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菏泽市教育局 菏泽市公安局 菏泽市司法局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 菏泽市体育局 菏泽市大数据局 菏泽市科学技术协会 菏泽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812


2022年“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山东省印发的《“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扎实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年度方案如下。

一、社区固本强基行动。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推动在职党员通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认领群众“微心愿”、参选业主委员会等多种方式参与社区治理服务。指导各县(区)综合考虑人口自然增长等实际情况,推动落实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的标准配置社区工作者。全面落实社区工作者“定岗网格”制度,推动社区工作者常态化下沉网格工作,把主要精力用于走访服务群众。组织第五届齐鲁和谐使者推荐工作,开展第二届牡丹和谐使者选拔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二、社区养老服务行动。提升养老服务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选树1-2家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发布及更新制度,落实民政部《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提升基层养老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2020-2022年),2022年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2900名。持续深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工作,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全面建立。积极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加强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实施全市村(居)儿童主任增能行动,开展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精准化保障和精细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关爱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四、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全市建设不少于50处“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依托“如康家园”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技能培训、文化体育、心理疏导、交流互助、助残业务办理等就近就便服务。制定“如康家园”社区康复服务规范,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社区康复深度融合。开展全市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抽样评估,提升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结合乡村建设行动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社区就业服务行动。实施“十百千”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健全落实就业服务十项制度,推动服务下沉提效。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E地图,打造“一刻钟服务圈”。组织第二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提升就业服务专业化水平。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开展“10+5+N”公共就业服务系列品牌活动,打造一批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反响佳的区域就业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扎实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2022年新增推荐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家,实现县(区)社区医院全覆盖。在全市开展医养结合机构质量服务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网络,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积极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提升救治救助水平,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政法委)

七、社区教育行动。宣传落实《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依托菏泽市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指导全市各社区开展社区老年教育,加强老年教育组织管理体系构建、教学资源与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社区老年主题活动等。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密切老年教育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实施老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行动,全市遴选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20门左右。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依托市社区大学和各县(区)社区教育学院,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培训,更好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八、社区文化服务行动。继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在实现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三下乡”“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五个大家”等群众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九、社区体育服务行动。完善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做好2022年省级体彩公益金支持的2个农村示范社区建设项目和农村体育器材更新项目,引导县(区)进一步完善提升基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方便周边社区居民健身。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全年拟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200人。依托社区体育服务设施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全市开展举办社区运动会试点工作,全年拟举办社区运动会20场次。打造山东省全民健身最美社区,积极推荐参加山东省第二届“全民健身最美社区”选树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十、社区科普服务行动。依托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支持社区建设科普馆、户外科普设施等科普阵地,为公众提供零距离、便捷式、交互式的科普服务;以菏泽市科技馆、科普大篷车为主要载体,深入社区开展科普活动,把科普知识、科技信息送到社区居民身边。(牵头单位:市科协)

十一、平安社区建设行动。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推进警务室与村(社区)“两委”同址办公,按规定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警用装备、救援装备、服务设备和生活设施,改善社区民警、辅警工作条件。2022年,社区警务室与村(社区)“两委”同址办公率达到80%,新建社区警务室与村(社区)“两委”同址办公。(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十二、法律服务社区行动。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深化“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指导村(居)法律顾问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推动仲裁服务向街道社区延伸,依法参与社区群众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纠纷处理,不断提升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菏泽仲裁办、市法院)

十三、社区应急服务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调查,形成全市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发挥菏泽应急广播作用,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开展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形成村(社区)等基层应急预案模板。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对乡镇(街道)级和村(社区)级灾害信息的培训力度,研究建立灾害信息员管理、奖惩制度。(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十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进一步落实村(社区)协商制度,组织以县(区)为单位制定村(社区)协商目录,丰富完善议事协商实现形式。协助制定全省社区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实施智慧社区建设突破行动,提升社区信息化水平,助力实现资源与需求的有效衔接。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化家园”活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