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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菏泽市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9/12 1.1w 阅读 512 点赞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菏泽市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菏城管字〔2022〕18号


各县(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市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菏泽市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3日


2022年菏泽市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清洁取暖工作要求,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取暖体系,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确保按期完成2022年建设任务,根据《2022年全省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部署,坚持把清洁取暖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以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底线,以取暖清洁化为目标,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科学选好技术路线,优化补贴支持政策,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主要任务

2022年全市城镇地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20.54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6.7745万户。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县区细化分解改造任务,确定各种改造方式的详细清单,逐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建立台账,制定县级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建设工作。

(二)建设实施。各县区要根据工作方案做好施工组织工作,督导供热、供电、燃气等相关企业加大投资建设力度,倒排工期,加快清洁取暖建设进度,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完成改造任务。

(三)考核验收。各县区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各类工程规范标准逐户开展验收,改造一批、验收一批,不达标的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待整改合格后予以拨付,并将验收资料及时规范存档。对未按规定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区,严肃追责问责。

(四)维保管护。不断健全县、乡、村三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责任落实、费用保障、能源供应、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及村(居)安全员培训、入户检查检修等制度。实施企业要做好后续服务工作,防止停气、停电、设施损坏、废弃闲置以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四、推进措施

(一)健全推进工作机制。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建立市级督导制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城中村及污染高值区要落实2022年底前应改尽改的要求,对列入拆迁计划、因安全不具备改造条件、长期无人居住群众自愿放弃的情形要逐项提供证明材料。2022年11月15日前(供暖季开始前),各县区要将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一个年度以上、取暖设施稳定运行的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二)科学确定技术路线。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立后破”,坚决杜绝“未立先破”,本着“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分散式改造技术路线。分散式改造以气、电为主,电代煤鼓励采用空气源热风机、空气源热泵等热效率高的方式。对输气管道无法接入和配变电容量不足的农村地区,鼓励推广集中式生物质、太阳能和地热能等方式,有条件的地方鼓励使用“光伏+电”方式供暖。针对城中村及污染高值区,要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确保今年采暖季前散煤用户“应改尽改”。采用工业企业余热实施集中供热改造的,余热供应企业应达到B级及以上环保绩效等级。

(三)扎实抓好节能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鼓励农村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按照《山东省农村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技术导则》,提高建筑能效水平。

(四)上下合力筹措资金。今年省级将按照城市类别、年度计划数量、前期完成任务情况、财政困难等系数分配补助资金。在中央财政运行补助资金与市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县区要制定完善“抬轿子”式的较长时期运行补贴政策,确保建得成、用得好。加大峰谷电价政策宣传力度,开展现场走访,印发电价明白纸,切实让更多用户享受惠民政策。

(五)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县区要进一步做实做细工作方案,将年度建设计划,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村居,尽快开展招标、施工队伍确定等前期准备工作,签订改造及服务合同或协议要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对供暖模式、服务质量、准入退出机制等进行约定。按照工程建设程序,早部署、早开工、早受益,避免前松后紧、前慢后快等问题,确保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0月31日前完成调试验收。

五、资金政策

(一)项目补助政策

对列入2022年建设改造范围的用户或项目,实施如下财政奖补政策:

1.城镇集中供热。新增城镇集中供热620.54万平方米,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

2.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量为6.7745万户,每户补贴约865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自筹。运营补贴参照《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菏城管字〔2022〕1号)中确定的补贴标准,由所在县区承担。

(二)困难群众补助政策

县区财政分别对困难群众(扶贫、民政部门认定)增加0.5元/立方米、0.1元/千瓦时的运行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另外,各县区也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经济困难家庭的清洁取暖问题。

(三)资金管理政策

各级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洁取暖建设资金监督管理,严格工程资金审计,对截留、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财政资金行为的,除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予以处理外,市财政不再逐年给予该县区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延续《菏泽市2020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中的职责分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负责全市清洁取暖工作的调度、督导,监督项目建设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推进清洁取暖建设各项工作。各县区为本辖区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目标,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情况并做好后期维护管理工作。

(二)严格督查考核

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督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清洁取暖建设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各县区要逐村居(小区)、逐乡镇(街道)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及时统计、上报改造工作情况。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要对各县区清洁取暖建设进度严格督查,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县区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目标。

(三)保障能源供应

严格落实国家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根据新增气代煤户数,县区主管部门指导燃气企业积极争取上游企业支持,超前搞好气源保障,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储气能力建设。县区要对电网容量进行全面评估,优先在供电能力充裕的区域实施电代煤,确保改造规模与电力供应能力相匹配。

(四)抓好安全管理

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访民问暖”“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落实“双安全员”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让清洁取暖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形成推进建设合力。


附件1:菏泽市2022年度城镇新增集中供暖任务分解表

附件2:菏泽市2022年度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菏泽市2022年度城镇新增集中供暖任务分解表


附件2


菏泽市2022年度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任务分解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