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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商务局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01/18 1.4w 阅读 402 点赞

菏泽市商务局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菏商务〔20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菏泽市商务局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9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


为贯彻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和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3部门印发的《关于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鲁商发〔2023〕2 号)文件要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推动消费全面复苏,在落实好《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有关消费政策基础上,就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发放汽车消费券。继续按照《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4号)和《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菏商务〔2022〕17号)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等,支持消费者在菏泽市域内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上牌(二手车除外)。上半年,市级层面至少组织举办3场大型汽车展销活动,各县区举办不少于2场汽车展销活动。结合省分配资金数额,确定发放额度,省级承担50%,7个省直管县剩余50%所需资金由属地县各自承担,市辖3区剩余50%所需资金由市及所属区各承担25%。

二、加大电商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扩大网络零售额。积极招引省内外知名电商大企业,鼓励企业回迁,对一季度纳入监测统计且实现网络零售额800万元以上,排名全市前10位的电商企业,各给予2万元奖励,由所在县区财政承担。

三、鼓励开展直播电商促销。鼓励各县区通过举办直播电商促消费活动,积极拓宽我市本地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参与直播电商活动的企业给予支持,促进我市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全力争取《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鲁商发[2023]2号)中省财政200万元奖励资金,并按照贡献比例对各县区给予奖励各县区直播电商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前5位的企业(或网店)给予奖励,由所在县区财政承担。

四、培育提升城市消费载体。推动传统商圈智慧化发展,加强与重点跨境电商平台合作打造进口产品沉浸体验式消费新场景,提升商圈场景数字化、服务精准化、管理智能化水平。积极开展省级智慧商圈认定工作,对获评省级智慧商圈企业由县区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实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商业步行街培育工程,开展市级示范认定工作,对培育提升成效明显的县区视情给予适当奖励。

五、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支持各县区引进全球性、全国性品牌首店,创新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及首秀、首展活动。市、县财政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地开设首店的装修、房租支出等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地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

六、多措并举推动餐饮消费回暖。鼓励餐饮企业抓住春节消费黄金档期,推出不同档次、不同品味的菜肴,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鼓励各县区开展餐饮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扩大餐饮消费规模。举办“花开盛世”2023中国牡丹之都(菏泽)美食大赛等餐饮促消费活动,组织美食节、特色名吃评选、牡丹宴大赛等系列活动

七、加快推动会展消费复苏。优化会展疫情防控举措,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支持举办菏泽优品、汽车家电、家居建材、进出口商品等各类消费会展,能办尽办、应办尽办,推动会展活动恢复发展。一季度,各县区举办消费类会展活动不少于1场。

八、深化“惠享菏泽消费年”活动。持续举办好菏泽优品年货节、老字号、黄河大集春节季等促消费活动,支持各县区举办好春节等节点系列促消费活动。2月份举办“惠享菏泽消费年”启动式,全年举办15场专题活动,其中“春夏”季、“金秋”季和“暖冬”季分别举办4场、6场、5场活动,打造商旅文体、吃住行娱深度融合的消费新场景。

九、优化市场供给提升农村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下沉,提升改造乡镇商贸中心,根据投资额度,视情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品类更多、品质更好、品牌更优”三品货源下乡,鼓励各县区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在乡镇及以下市场开展促消费活动,对场地租赁、宣传推介费等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根据省级财政安排额度,按2023年度各县区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市比重给予县区奖补。

十、推动限额以上企业扩大规模。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根据奖补资金额度,对全市10个县区按照三个档次进行奖励,对2023年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贡献率前3位的县区、4-7位的县区、8-10位的县区,参照省奖补资金比例进行分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