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政办字〔2016〕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15〕24号),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发改、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区2015年度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牡丹区、市经济开发区、曹县三县区考核结果为A级,单县、巨野县、定陶县、成武县、鄄城县、郓城县、菏泽高新区、东明县八县区考核结果为B级。
二、工作要求
对考核评为A级的县区,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望再接再厉,不断把质量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其他县区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和改进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推动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监督作用,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赶超、后来居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