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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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对定陶区第一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2017/01/22 1.9w 阅读 111 点赞

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教育局

关于对定陶区第一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菏价费发〔2017〕3号


定陶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菏泽市定陶区第一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报告》(菏定价呈〔2016〕4号)收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5〕123号)有关规定和菏泽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定陶区第一中学于2016年秋季开学起已全部迁入新校区,其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80元。

二、学校应使用山东省非税收入票据,收费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学生宿舍住宿情况等一并公示,自觉接受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标准自2017年春季开学起执行,试行期至2018年8月31日,期满当年的4月1日前重新申报。


附件:定陶区第一中学学生宿舍主要设施设备情况表


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教育局

2017年1月23日


附件

定陶区第一中学生宿舍主要设施设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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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