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火车站广场人防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菏价费发〔2017〕13号
菏泽市人防办:
你办《关于申请菏泽火车站广场人防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火车站广场人防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大、中、小型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30分钟后开始计费,大、中型车每小时每车3元,小型车每小时每车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二)停车场收费实行24小时内累计最高限额。大、中型车30元/24小时,小型车20元/24小时。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一)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
(四)其他依法应当免费的车辆。
三、停车场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所及收费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该标准有效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期满后需重新报批。
菏泽市物价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