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价费发〔2017〕48号
成武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成武县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收费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成价呈〔2017〕2号)收悉。为做好城建档案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6〕5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对成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档案查阅费:调阅档案资料每卷(盒)次2元(需复制的,加收复制档案工本费)。
2、复制档案工本费:A4型纸每页0.5元,A3型纸每页1元,复制照片档案每张次5元。
3、出具城建档案证明材料:每份30元。
4、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接受委托提供档案整理、声像档案制作、电子档案制作等技术服务,虽经过1年的运营,但由于业务量较少,不能完全反映成本真实情况,因此,暂由你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收费。
二、各级党政机关为工作查考利用档案和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本单位(个人)形成、移交、捐赠、寄存的档案,应无偿提供服务,需复印的,收取复制工本费。
四、本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到期前三个月需重新报批。
菏泽市物价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