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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重新明确菏泽市农村道路班车客运票价的通知

2022/12/25 2.6k 阅读 236 点赞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重新明确菏泽市农村道路班车客运票价的通知

菏发改价格〔2022〕51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鲁西新区经发局、规划建设局: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综合考虑疫情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影响、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道路班车发展现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菏泽市城乡道路客运班车票价予以重新公布(详见附件)。

本次重新公布的我市农村道路班车客运票价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菏价格发〔2015〕 23号、菏发改价格〔2019〕 15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菏泽汽车总站农村道路客运票价表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