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构建新型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以现代信息化技术支撑中医药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提升中医药现代服务能力,推动实现“方便看中医、放心吃中药、医保可支付、群众得实惠”的目标,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借鉴济南市先进经验,决定推进全市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县区和相关部门的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该《若干措施》共包括7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规范智慧中药房管理。重点围绕智慧中药房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资质、加工场地与设施设备要求、信息化系统管理、质量管理控制等制定具体标准、规范。二是创新中医药事服务。推进智慧中药房服务模式创新,实现处方流转、在线医保支付、智慧煎药和配送上门服务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提高中药饮片、成方制剂等药事服务水平。三是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在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础上,开发中医药大数据平台,包括智慧中医辅助诊疗平台、智慧中医处方流转和中医药HIS等信息系统监管平台,实现中医药职能化服务。四是加大医保扶持。创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定点政策,探索将符合条件独立设置的智慧中药房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五是加强中医药科研创新。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市中医药大数据平台进行中医药科研创新研发,开展中医药防治疾病关键技术研究和临床治疗方案优化领域项目攻关。六是打造新型健康商业模式。支持智慧中医房开展个性化、多样化的代加工服务,实现“一人一方”个性化定制。七是强化质量监管。依职责督促智慧中药房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自觉执行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