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专利工程有限公司评审专家王琛同志
解读《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菏泽市专利奖励的决定》
答:按照《菏泽市专利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专利奖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菏泽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集材料并组织评选。
(一)宣传发动。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各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申报工作。
(二)初审。1.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参评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拟受理参评项目进行公示。2.将受理参评项目按产业进行分类,组成专家评审组,从专利文本质量、专利性、技术先进性、运用效益等方面进行打分排序。
(三)复审。1.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对初审情况进行复审,作出授奖项目及奖励等级的决议,对拟授奖项目进行公示。2.将拟授奖项目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表彰。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作出授奖决定。市政府组织召开奖励大会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答:(一)“市专利技术奖”评审指标:
1.专利文本质量;
2.专利性,包括新颖度、创造度、实用度和保护措施;
3.技术先进性,包括领先性、通用性;
4.运用效益,包括经济和社会价值、发展前景。
(二)“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评审指标:
1.专利拥有数量;
2.专利质量,包括创新性、保护措施;
3.运用效益,包括经济和社会价值、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