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协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决策咨询专家吴光炜
解读《菏泽市贯彻落实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分工方案》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进入新发展阶段,随着县域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加强政策支持、增强动力活力、持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也更加迫切。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11月11日,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立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力塑造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文件的出台实施将对我省开创县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新气象起到有力的指导推动作用。
近年来,菏泽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后来居上”目标,全力推进“四个突破”,县域经济在经济总量、财政实力、产业结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县域经济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动力,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县域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将省政府出台的《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进行认真分解,明确了省任务清单、市级落实单位等,反复征求并充分吸纳了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菏泽市贯彻落实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分工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下一步,各部门将根据责任分工,围绕全面激活县域发展的内生动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政策落实,推动县域经济经济高质量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