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张魁同志解读《2022年明码标价检查规范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2年2月28日,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明码标价检查规范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菏市监价〔2022〕2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2022菏泽牡丹节会”等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全市明码标价检查规范月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统筹疫情防控,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情况,紧盯大宗商品价格走势,重点规范各大中小型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景点景区、停车服务等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加大监管执法检查力度,查处不明码标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活动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开展,各县区及市局直属执法机构要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期间,市局将适时成立工作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活动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为主题,围绕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综合运用提醒、告诫、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和诚信经营意识。
(一)大力宣传监管政策,让消费者享有价格知情权。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传媒积极宣传明码标价的意义、作用和效果,强化社会监督;采取送达《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组织召开提醒会、志愿者服务“价格政策进商超”等方式向经营者进行宣传,提高自律意识。
(二)坚持以服务促监管,让经营者体验“有温度执法”。树立服务理念,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定,让经营者体验“有温度执法”。引导规模行业成立价格管理机构,强化内部价格管理,完善消费者投诉内部受理制度;对经营者开展价格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价格管理水平。通过系列服务,树立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新形象。
(三)突出规范检查重点,让违规者感受法律严肃性。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停车收费作为重点,着力解决停车收费公示不规范问题;把问题易发的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区域作为重点,着力解决汽车站、火车站附近经营商户乱要价等欺客、宰客问题;把重要节日作为重点。本次活动正值“2022菏泽牡丹节会”、“五一国际劳动节”,要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商品和服务开展市场价格检查,着力解决景区内商户没有明码标价问题,切实维护菏泽的良好形象。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工作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结合殡葬、防疫物资、农贸市场、粮食价格和教育、物业收费等监管工作实际,逐步实现检查规范全覆盖,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查举报,务求实效。及时受理群众的价格投诉举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在保持24小时回应率100%基础上,力争办理结果满意率100%,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的获得感,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继续加强与公安、商务、旅游、发改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合力。遇到市场价格监管中的重大事项、难点问题,要互通有无,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