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广东解读《菏泽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
1.《菏泽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菏泽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广东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实施残疾预防工作计划”。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制定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对“十四五”时期残疾预防工作作出部署。2022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要求各地立足实际研究制定残疾预防行动计划。这些为我市《行动计划》的制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重要依据。
2.《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菏泽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广东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民动员、科学施策、依法推进,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菏泽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广东答:《行动计划》明确了五个方面21项具体任务,具体为:
(一)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一是加强残疾预防专业队伍建设和培训;二是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三是提升公众残疾预防能力。
(二)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一是加强婚前、孕前保健;二是加强产前筛查、诊断;三是加强儿童疾病和残疾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
(三)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一是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二是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三是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四是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
(四)伤害致残防控行动。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二是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三是加强工伤预防;四是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五是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六是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七是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
(五)康复服务质量促进提升行动。一是加强和改善康复医疗服务;二是实施精准残疾人康复服务;三是加强长期照护服务;四是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4.我市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行动计划》的落实?
菏泽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广东答:为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制定了4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技术支撑;三是开展监测评估;四是做好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