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惠民同志解读《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菏泽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国家及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菏泽实际,制定《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菏泽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菏人社字〔2024〕14号,以下简称《措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一头连着百姓福祉,一头关系经济大局。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菏泽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7号)
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旨在通过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这一概念包含“扩容”和“提质”两层涵义,即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充分就业意味着在保持一定摩擦性失业的情况下,让劳动者可以获得更多就业岗位;而高质量就业则指提高劳动者报酬,改善就业环境,完善劳动保护,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实现共同富裕、提升人民生活品质,让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重要途径。只有坚持这一举措,才能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顺利推进注入菏泽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