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制定实施意见的依据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7〕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19〕142号)、《山东省科技研发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鲁政办字〔2022〕28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问题二:在助力乡村振兴振兴方面有哪些行动?
答:一是科技支撑农业提质增效,加大种源选育支持力度,促进农业高效生产,加强科技政策支持;二是助力乡村振兴稳步启航,加大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力度,强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三是有效提升县域创新能力,推动县区科技研发投入稳步提升,推进县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强化县区协同创新;四是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科创大走廊,深化与沿黄各省、市科技合作交流,全力打造山东科技创新对内交流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桥头堡。
问题三:实施意见建立怎样的保障机制?
答:建立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科技投入的各项法规政策,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推动财政科技支出逐年递增。全面落实科技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我市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全方位科技改革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