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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菏泽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2022/10/31 1.5w 阅读 182 点赞

《关于印发菏泽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问题一:火灾事故等级标准怎样划分?

答: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问题二:火灾事故调查组职责有哪些?

答:火灾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火灾的性质和火灾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经调查组组长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复后公布。 

问题三:火灾事故调查组是怎样分工的?

答:火灾事故调查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可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等工作小组,每个小组配备2名以上具有相应执法资格的人员。

问题四:什么情况调查人员需要回避?

答:调查组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回避:

(一) 火灾事故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 本人或者近亲属与事故有利害关系的; 

(三) 与火灾事故当事人关系密切、有矛盾、纠纷、或有债权债务关系等,可能影响事故公正调查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