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以有效购车发票时间为准),个人消费者在参与菏泽市汽车促消费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新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取得菏泽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消费券通过建行生活APP平台发放。资料上传日期自3月10日开始,资料审核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核销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
1.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1条至第2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报废车必须登记于本人名下,且于活动期间报废)
消费券发放数量以省、市财政拨付额度为准,分批次发放,第一批500万元(其中476万元由省级财政承担50%,7个省财政直管县剩余50%所需资金由属地县各自承担;市辖3区剩余50%所需资金由市及所属区各承担25%;中国建设银行菏泽分行配资24万元);以申请时间(建行生活APP上传时间)为序,发完为止。申领消费券金额和剩余资金额不定期对外公布,后续批次数额、发放时间、方式另行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