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
简明问答简明问答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关于印发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政策的通知》

2023/03/30 2.0k 阅读 306 点赞

问题一:政策实施后,首付款为多少?

答: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再交易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政策为阶段性,有效期至20231231日。

问题二: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多少?

答: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养育多子女中不含未成年子女的,在购买首套自主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为上浮10万;二是养育多子女中含未成年子女的,不限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上浮10万。

问题三:多子女家庭提取政策是什么?

答:对于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含菏泽城区,各县区)未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每年最高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24000元(按2000/月标准)

问题四:多子女家庭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答:多子女家庭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二孩生育时间不早于20151029日,生育三孩时间不早于2021820日;对于不符合上述时间要求的多子女家庭,应提供其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问题五:对装配式住宅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有,优先准入开发建设装配式住宅的房地产企业合作申请,优先发放购买装配式住宅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同时对购买装配式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但不与其他优惠政策和阶段性政策累加。

问题六:装配式住宅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我市住建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材料,认定装配式住宅。若有其他特殊情形,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