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政府印发《菏泽市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方案》(菏政发〔2024〕5号,以下简称《方案》),并在政府官网向全社会公开。
1.问:《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明确,支持黄河流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建设集防洪、生态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绿色生态走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推进黄河下游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建设黄河下游绿色生态走廊。《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要求,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建设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廊道。2023年5月,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建设规划纳入省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3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2023—203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2023—2030年》有关要求,菏泽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菏泽市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方案》。
2.问:《方案》的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黄河是全世界泥沙含量最高、治理难度最大、水害严重的河流之一,历史上曾“三年两决口、百年一改道”,洪涝灾害波及范围北达天津、南抵江淮。黄河“善淤、善决、善徙”,在塑造形成沃野千里的华北大平原的同时,也给沿岸人民带来深重灾难。近年来,随着几代人治理黄河的艰辛付出,以及小浪底水利枢纽、标准化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顺利运行,黄河安澜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是目前黄河防洪减灾的压力依然较大,生态保护治理任务依然繁重,水资源制约问题依然突出。
对于我市来讲,沿黄生态廊道的保护建设,有利于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统筹黄河滩区综合治理,保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提高生物多样性;有利于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妥善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保供关系,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有利于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推出沿黄特色精品文化旅游线路,打造沿黄河文化体验廊道。
3.问:《方案》中提到,要强化安全保障,其中保障黄河安澜是重中之重,请问在这方面菏泽市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答:近年来,菏泽市切实把黄河安澜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在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方面。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菏泽段,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基本完工。黄河下游引黄闸改建工程分年度分批次进行开工建设,涉及菏泽段新谢寨闸、旧城闸、高村闸、杨集闸4座引黄涵闸,其中新谢寨闸、旧城闸已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已建设完成;高村闸、杨集闸2023年10月开工,目前已完成闸门及启闭机安装,已具备正常引水条件。以上工程的建设运行,将大大改善我市引用黄河水困难、引水能力不足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升黄河防洪工程抵御洪水的能力。在提升黄河防汛应急能力方面。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黄河防汛责任制,落实落细各项黄河防汛责任。每年汛前扎实做好防汛准备,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修订完善预案方案,强化防汛物资保障,狠抓防汛队伍提能。汛期认真做好值班值守、河势观测、工程巡查、险情抢护等工作。自2021年以来共成功处置险情127次,确保防洪工程安全。尤其2021年秋天,黄河下游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秋汛,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时启动防御大洪水工作机制,全面安排部署秋汛洪水防御,经过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成功应对3次大流量洪水过程,确保了我市黄河防洪安全。
4.问:相比于《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2023—2030年》,《菏泽市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方案》有什么差异和特点呢?
答:《菏泽市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方案》是对《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具体落实,结合菏泽市实际,对省规划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推动省规划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总体要求不同。比如,方案中提出的空间布局为“一干一带、多点支撑”,区别于省规划提出的“一干三段、多支多点”。二是具体任务不同。为贯彻落实省规划要求,方案提出了符合菏泽市实际的工作任务,提出了“打造美丽城乡”这一部分,比如对东明县、牡丹区、鄄城县、郓城县提出了各具特色的具体任务。三是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参考省规划,结合菏泽市相关部门职能,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每项任务均明确了责任单位,以便于在下步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