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的奖励原则是什么?
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管理,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严格评审标准,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坚决防止弄虚作假。
二、《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的奖励范围有哪些?
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分设“菏泽市重大科技贡献奖”、“菏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菏泽市科学技术青年奖”。
市重大科技贡献奖的奖励范围: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并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市科学进步奖的奖励范围:第一在实施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社会公益、重大工程建设和科学化管理等项目中,有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做出较大的贡献的;第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究开发出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系统,在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实施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第三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在学术上有新见解,得到学术界公认的研究成果,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
市科技青年奖的奖励范围与市科技进步奖的奖励范围相同,但项目首位完成人,男性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不超过42周岁。
三、《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的评审流程是什么?
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流程根据《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励,每年度评选一次。市科技局负责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由市政府设立,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日常工作。市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和若干专业评审组,按照规定开展评审工作。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查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2023年12月9日,组织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2023年12月20日,成立了奖励评审委员会和专业评审组,开展了异地封闭评审。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5日对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拟授奖项目在菏泽市科技信息网进行了公示。2024年3月29日经过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