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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2019/06/27 1.2w 阅读 505 点赞

关于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菏住金〔2019〕16号

中心各管理部,各缴存单位:

为继续加大对无房职工的政策支持,减少职工的住房消费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通知如下:

租赁我市城区(包括牡丹区、开发区、定陶区、高新区)商品住房的,当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5000元;租赁我市县城商品住房的,当年提取额度不超过12000元。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