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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期执行菏价格发〔2016〕13号文件的通知

2019/07/23 5.1k 阅读 177 点赞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延期执行菏价格发〔2016〕13号文件的通知

菏发改价格〔2019〕17号


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

原菏泽市物价局《关于供热出厂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菏价格发 〔  2016 〕  13号)于今年8月份到期,《关于明确菏泽市区集中供暖价格的通知》(菏价格发 〔  2017 〕  21号)有效期至2019-2020供热季结束,由于两文件规定的热出厂价格和热销售价格有联动性,为保持政策的协调性和连续性,决定延期执行菏价格发 〔 2016 〕  13号文件,有效期至2019-2020供热季结束。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