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菏泽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系列文件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菏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为引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有效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了交通智慧、交通力量。
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主要领导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处站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构建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科室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局党组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将法治建设归入年初工作规划和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问题。制定印发《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菏交政法〔2020〕1号),明确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不断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有序进行。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菏泽市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纳入市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步进行,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目前已履行完所有规定程序,并上报市政府。二是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参谋”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实现关口前置,避免因决策不当、行政违法而引发社会矛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强化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对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权力、证明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制定了包含9个事项的《全市交通系统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试行)》,对交通运输部门权责清单目录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动态更新。
1、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不断健全。认真落实省市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精神,印发《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13项重点推进任务,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落地。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2、确保惠企政策落实落地。一是严格执行轻微不罚、一般轻罚措施规定。根据违法程度、情节与危害后果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18项轻微违法行为,坚决落实不予行政处罚措施;对符合法定减轻处罚条件的8项一般违法行为,要依法减轻行政处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排查清理工作。认真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做到不留死角、不存遗漏。对不符合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设定内容超越法定权限的、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废止失效的、适用期届满或根据的上一级法律法规需废止的,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予以废止,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确保清理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改革。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制度改革,对需要交通运输部门审查的事项,全面推行线上平台受理、办理,最大程度降低企业资金、时间成本。
3、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不断创新。一是不断加强“双随机”监管力度。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包含15类事项的《2020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二是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持续推动信用交通建设,开展“弘扬诚信文化,共建交通强国”主题宣传活动。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和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执法信息,并归集至信用监管平台,强化与其他职能部门行业信息共享,不断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一是主动公示执法信息。在市局网站公示部门职责、权责清单、设定依据、实施权限等内容,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承办机构、办理流程等事项,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制度,将行政处罚(强制)案件录入山东省综合执法系统,使行政处罚案卷网上运行、阳光操作。二是坚持执法全程留痕。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范24种执法文书的使用程序、填写方法等,统一文书格式。对案件取证、文书送达等环节,实行全过程记录,并将相关证据刻录成光盘附在案卷之后作为备考。通过音频、视频、微信截图等形式,还原执法真相,形成闭环证据链,实现执法全程痕迹管理。三是严格审核执法结果。对所有执法案卷实行立案之前、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两审”制度,确保重大案件法制审核率100%。未经法制部门审核的案卷,单位领导一律不予签批。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推行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制度,将审核工作前置,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开展执法评议考核活动。按要求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督导考核,重点对县区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执法案卷制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督导。二是开展执法监督活动。5月26日至27日,分两组对各县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6月8日至12日,联合交警支队组成综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县区22个超限检测站站点治超联合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结合机构改革实际,修订完善交通运输社会监督员制度,重新聘请8名社会监督员(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对交通运输执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定期召开座谈会、情况反馈会。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子邮箱、公布12328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群众问题意见。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把学法活动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采取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扩大)等形式,主动用法治思维解决交通运输发展中的难题。2020年以来,党组成员共组织集中学法活动2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把全员学法活动纳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年度法制工作要点,灵活组织,务求实效。二是执法人员全员学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专题培训、以案释法、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加大对一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开展全市交通执法技能大比武,重点考察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运用、执法文书制作、自由裁量权掌握等内容。三是面向公众大力普法。结合信用交通宣传月、民法典专题宣传等时机,采取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开展法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90余人次。同时,通过在办公区、车站、服务区、重要交通窗口悬挂主题宣传横幅,门户网站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不断营造法治氛围。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