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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和钢印的通知

2021/01/07 7.1k 阅读 303 点赞

关于规范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和钢印的通知

菏行审发〔2021〕1号


为保证本局各类印章的权威性、严肃性,促进印章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章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启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专用章(1)”钢印,用于向申请人颁发须加盖钢印的行政审批证件(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审批证件)。

二、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专用章(1)”用于向申请人出具的行政决定和颁发的行政审批证件。

三、“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专用章(2)”和“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专用章(3)”自2021年1月7日起封存,不再用于加盖行政审批业务,并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7日

★菏行审发〔2021〕1号关于启用菏泽市行政审批专用章(钢印)的通知(1).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