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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审批事项上网运行的通知

2021/04/29 6.8k 阅读 75 点赞

关于全面推行审批事项上网运行的通知

菏行审发〔2021〕1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全面推行审批事项上网运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依法依规、利企便民、标准规范、应上尽上、动态管理”的原则,在继续推行实体窗口受理的同时,将全局职权范围内所有事项全部纳入菏泽政务服务网管理和运行,实现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根据事项类型不同,各类事项上网运行的具体实现方式如下:

(一)企业开办类事项,由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模块进行申报。业务人员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办理,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二)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相关事项,由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菏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模块进行申报。业务人员通过“菏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三)确需申请人通过部门专网进行申报的事项,在政务服务网事项申报入口设置跳转链接,由申请人通过专网进行申报。业务人员通过专网办理,并在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受理系统实时进行双重录入,两个系统上的审批流程同时推进。后续逐步探索实现系统对接。

(四)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事项,全流程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其中,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完整材料的,业务人员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办理。申请人直接持纸质材料办理的,由受理二科协助申请人在政务服务平台上提交申请,并征求申请人意见是否上传材料。申请人不愿上传申请材料的,业务流程线上进行流转的同时,申请材料线下同步流转。

此类事项中,需要通过专网进行打证或录入信息的,在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办结后,由审批人员通过专网进行补录。后续逐步探索实现系统对接。

二、推进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6日)

对事项上网运行所需各项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确保前期工作准备到位。

1、完善事项要素。对照业务手册,按照最小颗粒化拆分办理项,并在系统后台逐项调整完善政务服务网事项要素清单,确保线上线下材料规范和标准一致。(各审批科负责)

2、优化系统功能。对政务服务网的功能和稳定性进行优化提升,确保平台支撑稳定。(信息化科负责)

3、优化窗口设置。根据业务需要对受理窗口进行优化布局,设置工程建设专区、企业开办专区、即办件专区、综合受理区和统一出件区。扩充帮办代办区,满足事项上网运行后的帮办代办需求。(受理一科牵头负责)

4、规范流程信息。各业务科室提供各事项环节流程信息(包括审批层级、各环节办理人员、是否需要踏勘评审等),由信息化科统一配置审批流程。(受理一科、各审批科、踏勘评审中心、信息化科分工负责)

(二)试运行阶段(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31日)

分批次将事项和流程纳入线上运行,并积极发现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优化完善。必要时,在线上流转同时保留线下审批业务传递单流转,确保业务正常开展。

(三)全面上线阶段(2021年6月1日之后)

所有事项和流程全部上线运行,取消线下审批业务传递单流转,仅在系统故障时作为应急使用。同时,及时总结事项上网运行的工作经验,在市直各部门进行复制推广,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统一上网运行的目标任务。

事项全面上网后,对因专网问题仍实行双重录入的事项逐一分析研判,争取逐步取消专网或实现系统对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推进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局业务稽核机构强化事项网上运行监督考核,对不及时处理社会公众网上申报事项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与年终考评挂钩,确保网上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宣传推广。通过新闻媒体、新媒体等各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上网运行政策解读、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宣传,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网络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四)市县同步推进。各县区局要依照市局方案,同步推动县区事项上网运行工作。市局将实时抓取各县区网办量,定期通报,并将其作为对县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4月30日

★菏行审发〔2021〕12号 关于全面推行审批事项上网运行的通知(1).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