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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菏泽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2021/06/07 5.0k 阅读 446 点赞

菏泽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菏泽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菏供销〔2021〕26号

各县区供销社,市棉麻公司,市社机关各科室:

现将《菏泽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菏泽市供销合作社

2021年6月8日

菏泽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

为深入贯彻总社、省社《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要求,持续推进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菏泽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如下。

一、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

一是依托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等优势骨干业务,开展信用互助、农业保险、合作发展基金及其他类金融服务,打造金融保险信用服务平台,推动建立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金融为支撑的内生性和外联式“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新机制,努力解决农民和系统经营服务主体金融需求。积极参与省社基于“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的小麦、玉米区域目标收入保险试点。二是认真贯彻总社和省社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指导意见,推动具备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稳妥开展。三是分类总结一批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典型经验,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健康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财务审计科、安全储保科、合作指导科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一是积极向省社推荐“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试点县,不断推动土地托管服务扩面、提质、增效。组织已申报试点的县区社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省社沟通对接,争取纳入今年试点范围。指导其他县区社进一步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打好基础。二是推行“三化五统十服务”机制,提升服务组织化程度和整体效能,打造为农服务“供销品牌”。组织市、县为农服务企业、为农服务中心积极参与农资联采直供、联合争取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三是推进为农服务中心规范提升,加强为农服务中心运营调度,年内力争实现系统为农服务规范化管理。四是强化行业指导、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为农服务中心管理运营能力,提升为农服务中心运营效能和农业社会化质量。全市供销社系统年内开展全托管服务16万亩,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410万亩次,新建庄稼医院5个。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三、实施县域城乡融合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在做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同时,不断推进完善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在县级,依托县域流通龙头企业建设完善县域供销综合集配中心,集合商品仓配、中央厨房、电商运营、快递分拣、物流配送等功能,实行“统仓共配”,打造县域内综合、集约、高效的综合配送服务平台。在乡镇,以直营商超为基础,建设完善供销综合服务站,完善生鲜、食品等快消品配送和快递分发功能,打造方便居民购物消费和服务村级商品、快递配送的商贸流通枢纽。在村级,以小卖部、代销点等经营网点为基础建设完善农村综合服务社,叠加日用品销售、快递收发、便民金融、农产品上行、便民缴费、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便民水站等功能,打通各类经营服务进农村的“最后一公里”,年内新增农村综合服务社30个。同时,积极推进巨野县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抓好先行启动县工作,为全市供销社系统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一是依托基层社和为农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大领办农民合作社力度,年内新发展农民合作社35家以上。二是按照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的要求,加快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村级供销社,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主体加入基层社,年内新增村级供销社/土地股份合作社18家,新增基层社社员1万人。三是规范发展基层社、农民合作社,引导具备条件的基层社、农民合作社建立健全“三会”制度,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运营机制,规范与农民社员的利益关系。四是学习贯彻全国总社基层社示范章程,指导基层社落实示范章程;组织学习即将出台的《供销合作社条例》,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五、推进薄弱基层社改造

一是指导各县区供销社按照“六有”标准,制定薄弱基层社改造提升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加快基层社改造提升步伐,逐步提升基层社整体发展质量和为农服务能力,年内改造薄弱基层社10个。二是组织各县区供销社对“三无”基层社开展专项调研,采取吸纳当地经营服务主体或人才入社,依托社有企业或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出资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设经营服务网点等方式,逐步恢复启动业务。三是进一步落实市社《关于提升全市系统基层为农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菏供销函〔2019〕34号),从加快推进基层社提质增效、全面拓宽服务领域、强化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升土地托管服务水平、加强为农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发展村级供销社、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及扩大开放办社等方面加大措施,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全年创建总社标杆基层社3个。四是认真落实《科级干部包联基层社制度》,摸清基层社底数,扎实推进基层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标

六、加强基层社集体资产管理

一是结合社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基层社集体资产底数。二是推动县基资产一体化。强化调研督导,全面了解基层社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情况。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深入落实资产监管制度规定,逐步推进县级社对基层社集体资产统筹运营管理,完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三是积极盘活基层社存量资产,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现代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以县级社为主导,创新合作模式和融资手段,推进基层社存量资产盘活利用和经营服务网点改造提升,整合资源推进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建设。四是加强基层社集体资产出租管理,组织县区社对基层社土地、房产低价出租等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推动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对整改情况按月进行调度,严守社有资产不流失底线。

责任单位:企业运营科、财务审计科、合作指导科

完成时限:7月底前摸清底数,有关工作长期坚持

七、完善联合社治理机构

一是认真落实全国总社、省社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对各县区社本年度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筹备推进情况及时进行调度。二是结合系统重点整治工作,市及各县区社争取尽快出台“三定方案”。适时组织到其他地市考察学习“三会”制度建设经验。三是加快工作推进力度,市社及各县区社年内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逐步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规范完善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事会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社员代表大会召开任务

八、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

一是健全社有资本监管体制。推动全市各级供销社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建社有资本运营平台,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对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本运营平台等监管运营主体的授权内容和管理方式,厘清权责边界。学习贯彻省社关于重大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二是制定完善《菏泽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菏泽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一次全市系统资产监管专题调研,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强化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问责。统筹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监督力量,加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结合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系统企业逐步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财务收支、投资管理、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出资企业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提高内控水平,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责任单位:企业运营科

完成时限:7月底前制定出台有关文件,7月底前开展一次全市系统调研督导,有关工作长期坚持

九、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

一是对照总社综合业绩考核指标和省社综合业务评价指标,结合市供销社2021年度工作要点,修订完善全市供销社系统2021年度业务评价指标。二是引导、促进有条件的县级社建立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建立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制度,推动合作发展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财务审计科

完成时限:8月底前修订完善全市供销系统业务评价指标

十、深化社有企业改革

一是制定《菏泽市供销社关于推动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学习贯彻全国总社和省社关于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系统社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其有效运作情况调研摸底,指导社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优化资本布局,推动公司制改革,加快处置僵尸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二是把握为农服务方向,依托系统龙头企业,坚持系统思维,加强联合合作,积极参与省供销系统日用品联采分销网络,推动社有企业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培育壮大区域龙头企业,提升供销社企业为农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三是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力度,指导系统降低社有企业资产负债率。

责任单位:企业运营科、合作指导科

完成时限:8月底前制定推动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12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十一、强化综合服务功能

一是全力做好农资供应工作。充分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推动农资直供、连锁经营、统一配送,指导系统企业做好化肥、农药等储备工作,全力保障农资供应。二是丰富提升商贸流通七项服务功能。依托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加快推进联采分销、直营加盟、仓储冷链、加工配送、线上线下、上行下行、基地建设七项服务功能融合发展。三是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供销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综合服务”,积极在废旧家电回收、秸秆回收利用等方面培育试点,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是认真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和系统内直营商超规范提升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全力打造供销社“放心品牌”。年内新增各类连锁网点200个。

责任单位:合作指导科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各县区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重点工作任务书》和《菏泽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分解“培育壮大工程”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菏供销〔2020〕16号)要求,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要加强与有关党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为供销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在推进工作的同时,积极宣传供销社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市社将把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内容纳入2021年度全市供销社系统业务评价,强化督导调度,推动落地见效。

附件: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目标

附件

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目标

地区

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个)

新增基层社社员数(人)

新改造薄弱基层社(个)

主动对接省社出资企业寻求联合合作的市、县级社出资企业数量(个)

土地全托管面积(万亩)

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万亩次)

新发展农民合作社(个)

牡丹区

1000

1

1.6

40

2

定陶区

1

1000

1

1

2

50

5

曹 县

1

1000

1

1.6

40

3

成武县

2

1000

1

1

1.6

40

3

单 县

1

1000

1

1.6

40

2

巨野县

2

1200

1

1

2

50

5

郓城县

2

1400

2

1

2

50

5

鄄城县

2

1400

1

1

2

50

6

东明县

1000

1

1

1.6

50

4

全 市

11

10000

10

6

16

41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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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